标定量热仪热容量的具体方法
煤炭发热量作为煤炭质量分析的重要指标,因此做好煤炭指标中发热量的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分析工作非常重要。
热容量是量热仪非常重要的参数,其标定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发热量测定的准确性。按国标GB/T213-200规定进行热容量的标定,若超过了规定的相对标准差,则应对实验条件和操作过程进行检查,找出问题后,重新标定。在标定量热仪热容量后,必须检查热容量的有效性,须同时采用下述两个方法:
1、用已知的标准热值的苯甲酸进行反标实验。称取0.9~1.1g的苯甲酸于燃烧皿中,进行发热量的测定实验,用测得的弹筒热值减去硝酸生成热得到苯甲酸的热值,若实测热值与标准热值之差的绝对值小于50J,那么就认为该热容量是有效的。
2、用标准煤样检测。标准煤样是经过特殊配制,经有关检测部门定值的标准煤样。检定仪器运行是否出现漂移,最好采用高、中、低热值不同煤标样进行检定,若实测热值均在标准热值的不确定度范围内,则可认为该热容量是有效的,可以被允许进行煤样的发热量正常测定。反之,可认为该热容量无效,需要对操作过程及仪器运行是否正常进行检查,或重新进行热容量标定。
综合以上在煤炭化验中发热量的检测前,一定要做好量热仪热容量的标定,来提高量热仪检测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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