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煤炭挥发分的因素有哪些?
一、加热温度和时间
GB/T2122001规定,挥发分是称取一定质量的煤样,置于带盖的坩埚中,在(900±10)℃温度下,隔绝空气加热7min,并经水分校正后的质量损失。加热温度和时间决定了煤中有机质和无机矿物质的分解程度。在900℃左右加热7min煤中有机质和无机矿物质的热解反应趋于完全;低于规定温度,在规定时间内可能分解不完全;在规定温度下如果加热时间少,分解也可能不完全,加热时间过长,会在挥发分析出后,因坩埚内压力下降,空气渗入引起煤样氧化。因此,加热温度和时间是影响挥发分准确测定的重要因素。要准确掌握规定的加热温度和时间,就必须对马弗炉进行定期校正。
二、坩埚和坩埚架
挥发分坩埚总质量为15-20克,坩埚盖子必须配合严密。新坩埚应灼烧至质量恒定后方可使用,灼烧过的坩埚如果不立即使用应放在干燥器中备用,否则会吸收空气中水分,其影响程度与空气湿度有关。坩埚架不能掉皮,而且孔要符合要求。太大坩埚易晃动;太小灼烧后会和架粘在一起。为保持热容量一致,每次实验时,坩埚架上应放满坩埚。坩埚应放在恒温区内,且平行样应放在坩埚架的不同位置上。
三、煤的水分测定
煤的挥发分产率,是煤在(900±10)℃隔绝空气加热7min,并经水分校正后的质量损失。因此煤中水分(Mad)的测定结果直接影响挥发分的准确性。实验发现空气干燥基水分的测定结果对低挥发分煤的影响要比高挥发分煤的影响更明显。在实验中有时会出现空气干燥基水分过低情况,这主要是由于制样不规范造成的。因此我们应严格按国标要求来制样,磨制的分析试样在装瓶前一定要达到空气干燥状态,且不可用全水分的煤样磨制分析试样。在测定水分时,称量瓶从干燥箱取出后应立刻盖好盖并及时放入干燥器中,否则也会导致测得的水分比实际的低。
四、称样质量
GB/T2122001规定的称样量为(1±0.01)g,相对于工业分析其他指标,如水分和灰分的称样量(1±0.1)g,称样量更严。
(五)煤样粒度
分析试样粒度应小于0.2mm,粒度达不到要求,会使结果超差。
另外,褐煤、长焰煤应压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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